张晋藩:明末清初的教育思想与立法

选择字号:   本文共阅读 1254 次 更新时间:2025-10-27 00:17

进入专题: 教育思想  

张晋藩 (进入专栏)  

 

摘要:明末清初是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与教育制度转型与重构的重要阶段。在社会动荡与朝代更迭的时代背景下,以王夫之、顾炎武、黄宗羲、颜元为代表的明末清初进步思想家冲破宋明理学的桎梏,从教育角度总结明亡教训,形成了“经世致用”的实学教育思想和匡时救世的教育改革方案。与此同时,清廷基于维护新政权合法性的需求和扩大王朝统治基础的需要,确立了“文教是先”的基本国策,并通过推动教育领域的体系化立法,强化国家法律对学校教育的管理,完成国家教育秩序的规范化重构。这种历史经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,恰是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本土资源。

 

明末清初是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与教育制度转型与重构的重要阶段。在社会动荡与朝代更迭的时代背景下,以王夫之、顾炎武、黄宗羲、颜元为代表的明末清初进步思想家冲破宋明理学的桎梏,从教育角度总结明亡教训,形成了“经世致用”的实学教育思想和匡时救世的教育改革方案。与此同时,清廷基于维护新政权合法性的需求和扩大王朝统治基础的需要,确立了“文教是先”的基本国策,并通过推动教育领域的体系化立法,强化国家法律对学校教育的管理,完成国家教育秩序的规范化重构。这种历史经验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,恰是新时代坚定文化自信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本土资源。

明清之际反封建思潮的产生

17世纪中叶,明朝覆亡,兴起于东北白山黑水间的满洲族进据中原,建立了清王朝,这是中国历史上巨大的变化。面对明朝灭亡与清代继立所造成的“天崩地解”的严峻形势,以黄宗羲、王夫之、顾炎武为代表的进步思想家或奋起抗清,或隐居著书发泄胸中的激愤。在对明亡教训的反思中,他们比较深刻地领会了宋明理学的消极影响,对在思想领域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宋明理学进行修正和批判。

在明末清初的进步思想家中,黄宗羲和理学有较深的师承关系,对宋明理学的批判相对比较温和。黄宗羲认识到宋明理学的空疏无用,他指出:“今之言心学者,则无事乎读书穷理;言理学者,其所读之书不过经生之章句,其所穷之理不过字义之从违……天崩地解,落然无与吾事,犹且说同道异。”

批判理学稍激进的是顾炎武、朱之瑜与王夫之。鉴于明末士风朽坏,顾炎武提出理学即“禅学”的命题,称“古之所谓理学,经学也,非数十年不能通也……今之所谓理学,禅学也。不取之五经而但资之语录,校诸帖括之文而尤易也”。朱之瑜也是当时士大夫中坚持抗清斗争的突出代表。面对晚明空疏的学风,他批判阳明之学“高视阔步,优孟衣冠,是其病也”,痛斥理学家“辨析毫厘,终不曾做得一事”,“与今和尚一般”。王夫之更是以“入其垒、袭其辎、暴其恃,而见其瑕”的精神,对束缚社会发展的心学作出系统批判。他说:“王氏之学,一传而为王畿,再传而为李贽,无忌惮之教立,而廉耻丧,盗贼兴……陆子静出而宋亡,其流祸一也。”又批他们“以良知为门庭,以无忌惮为蹊径,以堕廉耻、捐君亲为大公无我……祸烈于蛇龙猛兽”。在哲学的根本问题上,他们也用唯物主义观点,将理学家提出的极具唯心主义色彩的理气关系、知行关系、道器关系进行重新阐释,进而彻底动摇了宋明理学的理论根基,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唯物主义体系。比如王夫之提出“理即是气之理,气当得如此便是理”,并批判了理学家所谓“道本器末”“无其道则无其器”的唯心主义世界观。顾炎武也提出“盈天地之间者气也”的唯物主义命题。

稍后的颜元,生活在清廷重新提倡程朱理学的时代。长期贫困的农村生活经历,使他深知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底层人民生活的苦难,用“躬行践履”的哲学姿态,对抗“空谈性命”务虚的思想。对于理学提倡的“主敬习静”之说,颜元指出:“敬字字面好看,却是隐坏于禅学处。……若将古人成法皆舍置,专向静坐、收摄、徐行、缓语处言主敬,乃是以吾儒虚字面做释氏实工夫。”面对清朝理学逆流的泛滥肆虐,颜元更是挺身而出,喊出“理学杀人”的口号。他抨击王学“阳明近禅处尤多”,又指名道姓地谴责朱熹,称“千余年来,率天下入故纸堆中,耗尽身心气力,作弱人、病人、无用人者,皆晦庵为之”。在清廷日益严厉的思想禁锢之下,颜元以雷霆之势劈开程朱理学之桎梏,其学说有如石破天惊,使理学家瞠目失色。梁启超评价说:“其对于旧思想之解放最为彻底, ……其对于宋学,为绝无闪缩之正面攻击。”颜元的思想和学说被他的弟子李塨所继承和发扬,他批判“宋儒内外精粗,皆与圣道相反,养心必养为无用之心,致虚守寂;修身必修为无用之身,徐言缓步;为学必为无用之学,闭门诵读;不去其痼尽不能入道也”。

明末清初教育思想家对于心学、理学的简短批判,目的是动摇他们借以在书院、学校传授的唯心主义的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,进而否定他们所宣扬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模式。在明末清初思想家的批判与抨击下,在思想界统治数百年的唯心主义理学和心学的缺点日益暴露,逐渐沦为思想界的众矢之的。此后,有清一代对理学、心学的反思与批判不绝于书,比如戴震指出:“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,死于理,其谁怜之。”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理学以道德之名对人性的压抑与戕害,并将批判的矛头直指理学“存天理,灭人欲”学说的虚伪本质,进一步推动了思想解放的进程。

明末清初进步思想家的教育思想

为了扭转宋明以来理学、心学造成的消极影响,明末清初的进步思想家主张把学术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联系起来,积极倡导以“经世致用”为主旨的实学学风。

针对宋明理学家坐而论道,空谈心性的恶劣风气,黄宗羲主张以经世实学替代朱子语录。黄宗羲称:“明人讲学,袭‘语录’之糟粕,不以六经为根柢,束书而从事于游谈。故问学者必先穷经,经术所以经世。不为迂儒,必兼读史。”这种认识打破了理学标榜的传统,是对明末学风积弊的一种反抗。与此同时,黄宗羲认为,学校的作用不仅在于为国养士,而且是“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”,因此,要注意培养与选拔精通“绝学”(实学)的人才。黄宗羲指出:“绝学者,如历算、乐律、测望、占候、火器、水利之类是也。郡县上之于朝,政府考其果有发明,使之待诏,否则罢归。”

王夫之通过历史经验的考证,深刻认识到“王者之治天下,不外乎政教之二端”,并提出“教本政末”这一振聋发聩的观点。王夫之所以如此重视教育,是他敏锐地观察到国之本在民,无民何以为国。作为有道之君,只能作宽养民是不能利国的,为国必须“教养合而成用”,由专职的司教之官担任其职,方能确保教养并重,收获显著成效。如果任用非执掌教育的机关管理教育,其结果会出现“学政兴废,无所事事”“天下何缘而治也”的混乱局面。

在人才培养方面,王夫之主张人生而平等,反对“生而知之者上也,学而知之者次也;困而学之,又其次也;困而不学,民斯为下矣”的观点。在他看来,人的德行之所以改变,存在差别,是通过后天教化养成的。“夫性者生理也,日生则日成也。”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,王夫之进一步提出学、思、行相结合的教学方法,并尤其强调“行”的重要性。王夫之指出:“行可兼知,而知不可兼行”,“能力行焉,而后见闻讲习之非虚,乃学之实也”。

顾炎武深知晚明王学流弊,感叹其“置四海之困穷不言,而终日讲危微精一之说”致使“神州荡覆,宗社丘墟”。遂以“明道救世”为治学的宗旨,提倡读书务实,企图造就探讨“国家治乱之原,生民根本之计”的学术风气。顾炎武经世致用的学术内容决定了顾炎武别具一格的治学方法。据史籍记载,顾炎武“一年之中,半宿旅店”,每至一地,都要仔细考察当地的山川风俗、疾苦利病,最终在博览详证的基础上,完成《天下郡国利病书》和《日知录》等传世名著。顾炎武的身体力行与丰厚的学术成果不仅有力地纠正了晚明“束书不观,游谈无根”的恶劣学风,也开辟了清代治学方法和学术门类的新途径。梁启超评价道:“清代许多学术都由亭林发其端,而后人衍其绪。”

王夫之、顾炎武之后,颜元也主张匡正世道之方,在于践履实学,而非空发议论。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,他提出“实文、实行、实体、实用”的教学原则与培养“实才实德之士”的办学宗旨。他指出:“有国者诚痛洗数代之陋,用奋帝王之猷,俾家有塾,党有庠,州有序,国有学。浮文是戒,实行是崇,使天下群知所向,则人材辈出,而大法行,而天下平矣。”在学习方法上,颜元认为理学家从“静坐读书”中得来的知识“全不见梅枣,便自谓穷尽酸甜之理”,与之相对,“习行”得来的直接经验无比重要。颜元称:“讲之功有限,习之功无已”,“心中醒,口中说,纸上作,不从身上习过,皆无用也”。面对宋明理学家“重义轻利”的倡导,颜元讽刺他们自命清高。他在书中把“义”和“利”,“道”和“功”统一起来,将实际效用作为衡量学术的标准。颜元曾用22个字概括表述了“实学”的内容。“如天不废予,将以七字富天下:垦荒、均田、兴水利;以六字强天下:人皆兵,官皆将;以九字安天下:举人材、正大经、兴礼乐。”颜元的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并非一纸空谈。康熙朝时,直隶肥乡漳南书院曾聘请颜元主持院务,颜元在书院内设文事、武备、经史、艺能等科。“从游者数十人,远近翕然”。凭借漳南书院,颜元开展实学教育的理想得以实践。

明末兴起的进步思潮从王夫之、顾炎武、黄宗羲到颜元、李塨,持续近百年,形成了与前代迥异的新思想、新学风,对学校教育产生深刻影响,直到清朝统治者出于政治需要,提倡文字考据之学,才把清初兴起的实学学风压制下去。

清前期强化教育管理的立法

中国作为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,历来重视兴学育才、讲求文治。具有一统天下之志的清朝统治者早在入关之前,便已深刻洞察到“弓马取天下”的治理局限,提出了“文武并重”的治国方略与“优赏赉以恤军功,重衡校以兴文治”的施政方针。天下渐定后,更是首隆学校,加意人才。自顺治朝起,便确立了“兴文教、崇经术以开太平”的文教政策,将教育置于国家治理的突出位置。在这一思想的指引下,清朝不断强化教育管理的立法,以完成国家教育秩序的规范化重构。

“人才出于学校,教育责在学臣。”针对明末“学政兴废,无所事事,而授之廉访提刑之官”的现状,清朝统治者有意识地提高了提学(后统称学政)的法律地位。雍正四年(1726)下令“各省学政,一体俱为学院”,此后各省学政与地方督抚彼此地位平行,不再有统属关系。为了加强对学政的管理,国家法律明确规制学政的权责程序、行为方式,从而实现对地方学校的精细管理和规范运作。康熙朝时,针对学政徇私舞弊的情况,在魏象枢的建议下,清廷确立了清除“十弊”之制,并明确规定“嗣后学道考核时,俱注‘剔除十弊’。若不能剔除十弊,该督抚指参”。

由于学政三年一换,教育化导士子的时间有限,清廷于各地设置教官专门负责生儒的日常教导、德行考校与季考月课。为了确保教官认真履职,不但要求教官“训诲士子,悉秉诚心,如父兄之督课子弟”,也规定了学政考核教官之例,“除文行兼优,及文平而行无亏者,分别应荐、应留外,其文行俱劣者,开送抚按题参罢黜”。

在学政、教官的配合之下,清代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生员教育管理模式。在日常教学中,由学政督促教官,悉心教导士子课业,生员寻常违纪违规行为也由教官、学政负责管理与惩戒。法律规定:“生员犯小事者,府州县行教官责惩。犯大事者,申学黜革,然后定罪。如地方官擅责生员,该学政纠参。”

除此之外,清廷也非常注重规范生员言行,通过颁布学规、禁令,培植士风。如顺治九年,清廷即效仿明制,刊立卧碑,于明伦堂之左。“卧碑”在各地得到广泛的推行后,新的“学校规条”也相继制定,无论是康熙四十一年(1702)颁发的御制《训饬士子文》,还是雍正皇帝颁布的御制《朋党论》等,都旨在劝导士子立德立行、躬行实践、报效朝廷。为整肃士子学风、规范生监操守,清廷还陆续颁布多项禁令,使制度约束与思想教化双管齐下。它们共同构建起生员教育的法律规范体系,成为各地官员管理生儒、端正士习的重要法律依据。

为了重塑被战乱摧毁的文教秩序,保证各地学校能够正常运行,从顺治朝起,朝廷即开始编纂《学政全书》,以实现对地方学官、教官及生儒的一体规制。顺治以后,康熙、雍正两朝不仅在《大清会典》中详载学校政令,也借由《学政全书》的颁发,强化了对学校的管理和生儒的控制。曾任浙江学政、贵州巡抚等多项要职的何世璂对《学政全书》评价极高,他指出《学政全书》:“首先责成提学,次及提调诸臣,次及儒学教官,然后以次及诸生儒。凡所以端士习、崇正学、厘正文体,剔除奸弊之道,至详且悉。”乾隆皇帝继位后,延续前朝的文教政策。一方面,严饬督抚、学政恪尽职守,劝学兴文,不可苟且塞责,使学校教育流于形式;另一方面,进一步强化清朝法律体系建构。乾隆三十九年(1774)本《学政全书》采取“因事分类、因类分年”的编排方式对既有例文进行系统性整合,“所有积年钦奉谕旨及臣工条奏经部议复各案,凡有关于学校者,俱按门编入,共成八十卷”。为清朝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。乾隆以降,各朝根据本朝治理需要对《学政全书》进行增修,进一步完善了清朝的教育法律制度。

2024年9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,教育是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之基。尽管明末清初“经世致用”的实学教育思想早已潮落平息,清朝统治者钦定颁行的教育法律已成前尘故事。但它们所蕴含的批判精神、实用主义倾向以及丰富的教育立法经验,仍为后世教育的发展和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与启示。

 

张晋藩,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

摘自:《政法论坛》2025年第3期

进入 张晋藩 的专栏     进入专题: 教育思想  

本文责编:SuperAdmin
发信站:(https://www.)
栏目: 学术 > 教育学 > 教育史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/data/168620.html

()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,旨在推动学术繁荣、塑造社会精神。
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,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。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、出处并保持完整,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。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、助推思想传播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,请来函指出,本网即予改正。
Powered by Copyright © 2025 by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2007865号-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.
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
Baidu
map